用工业卤片点豆腐把自己“点”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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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居民彭某、黄某夫妇为谋取暴利,竟然购买有毒、有害的工业卤片制作豆腐4万余斤,获得非法收入4.3万元。后彭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擒获,黄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记者了解到,两人终审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并处罚款。
彭某、黄某是夫妻,都居住在黄岛。为谋取更大利润,自2011年年底以来,两人在明知工业卤片是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添加的情况下,先后从他人手中采购7袋共计700斤工业卤片,用来制作、加工豆腐43000斤,然后以每斤1元的单价在黄岛区销售,获得非法收入43000元。后当地食药部门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此事,首先将彭某擒获,黄某闻讯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彭某、黄某将工业卤片用于制作、加工豆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两人自愿认罪,且黄某为从犯,可予以从轻处罚。最后,黄岛法院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此后,彭某、黄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彭某的定罪、量刑部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改判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