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环保 > 污染曝光 > 正文

内蒙古锡林大唐多伦煤化工停运170余天后又陷“死鱼门”

发布时间:2014-10-08 16:16:2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童克难  |   责任编辑:高玉芝
2014年8月4日,大唐煤化工因工艺设备故障,发生水污染事故。企业向外排放雨水时,缓冲池外溢废水进入雨水管网,雨污混合水进入河道。排放的污染物为醇类、烃类和石油类。

  随后在环保局拿出的一份停运时间表上看到,2013年1月~5月,企业脱硫设施为间断性运行,而之后的半年多里,除9月份正常运行外,企业脱硫设施全部停运。

  “上次死鱼后,县里环保局给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到8月26日,企业化工区都已经全部停产了。”石俊峰表示。

  随后记者通过环保局联系企业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大唐煤化工表示,目前企业正在重组阶段,不接受采访。

  究竟是因重组停产,还是被责令停产,记者不得而知。但是,对于大唐煤化工脱硫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无论哪种说法都很难令人信服。

  改造升级脱硫设施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污染物排放。而因为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企业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直接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气,是否也违背了其升级改造的初衷呢?

  不仅如此,按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规定,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而对于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主体工程生产或者使用的,“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因为烟气长期直排,当地各级环保部门都对大唐煤化工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面对各级整改通知和处罚决定,大唐煤化工可以说是置若罔闻。

  而究其根本原因,不论是重组还是责令停产,都是为了重新改造项目这一目的。到记者撰稿时,企业仍在停产中。待到企业恢复生产后能否将这些问题一一解决?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