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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乘机切莫太“任性” 扰乱秩序将受罚

发布时间:2015-08-12 20:15:2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樊曦  |   责任编辑:杨振鹏
民航局公安局特别提醒,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告明确禁止的三类扰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营秩序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登机;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购票、登机;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此外,通告再次明确,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枪支、弹药、军械、警械;弩、匕首等国家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的物品。通告强调,禁止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行为。

  民航局公安局特别提醒,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月底8月初,民航公安机关已查处15起旅客“任性”打开应急舱门、携带火种乘机、携带危险品乘机、航站楼打架滋事、机上吸烟、飞行中使用手机等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至3000元、拘留5天到12天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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