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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涉销售假茅台 消费者发起二次维权

发布时间:2016-03-15 14:26:09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近日,唯品会售卖假茅台事件引发关注。去年12月8号,唯品会推出“知名白酒特惠专场”促 销活动,市价850元一瓶的53度飞天茅台,只卖580元。

唯品会涉销售假茅台 消费者发起二次维权

  近日,唯品会售卖假茅台事件引发关注。去年12月8号,唯品会推出“知名白酒特惠专场”促 销活动,市价850元一瓶的53度飞天茅台,只卖580元。很快,所有产品销售一空。但后来有消费者到专卖店鉴定发现,买到的商品是假货。

  面对消费者投诉,唯品会后来提出,无论后续回收的产品鉴定结果如何,对本次购买商品的903位消费者都进行先行垫付商品价值10倍的补偿。通过在一些维权QQ群和微信群的调查和了解,记者发现,确实有不少消费者已经拿到了赔偿。

  然而,针对唯品会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消协方面最新发布了致唯品会的劝谕函,认为唯品会虽然承认所售的是假茅台,但“回避产品的质量问题,强调‘无毒无害’,没有解除消费者对此问题的担心”,因此,进一步要求唯品会“全面客观公正检测,并公示结果”。

  关于这个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作出了分析评论。

  张立栋:唯品会在事件当中的态度确实是有问题的,如果是假货的话,应该是赔偿,而它讲了一个“补偿”,还叫做“先行垫付”,感觉是跟他没关系的,只是供应商的责任。实际上作为平台本身首先应该是有责任的。而且在这之前、之后不是还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郑传锴:作为一个专业律师,我个人认为,唯品会的措词可能是愚蠢的,甚至于给它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首先我相信这个“补偿”的措词应该是唯品会提出来的。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如果是惩罚性赔偿,它有权利去向供应商进行追偿,但是如果你是向消费者进行了补偿,那是你公司单方的行为,跟供应商可能是无关的,你再找供应商进行追偿的时候可能是会被拒绝的。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可能是某种商业推广的目的。但是从民事诉求的角度讲,可能将来会带来的巨大的败诉风险。

  经济之声:那么,中消协给他们发的劝谕函,效力有多大?

  张立栋:我个人认为这种劝谕函实际上只是一种建议。他的效力还是不如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函,可能从司法角度没有强制力,但是从整个的社会权利角度,还是有一定力度的。对于唯品会来说,你既然打出了百分百正品的口号,那如果出现了问题,你应该第一时间把这个危机转化为提高公司美誉度的机会,但是现在好像在文书上欠缺了很多法律方面的考量,也许会引来更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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