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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黑校车”自燃 校方瞒报1个月后露馅

发布时间:2013-10-23 16:08:48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交警部门对一家违规使用“黑校车”且导致自燃事故发生的幼儿园,做出罚款2万元的严肃处理。据悉,这也是阜阳警方近年来开出的最重一笔罚单。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交警部门对一家违规使用“黑校车”且导致自燃事故发生的幼儿园,做出罚款2万元的严肃处理。据悉,这也是阜阳警方近年来开出的最重一笔罚单。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2013年10月10日,阜阳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期间获悉,今年9月16日,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实验幼儿园使用一辆“黑校车”接送学生途中曾发生了车辆自燃事故,幸亏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该起事故发生后,校方故意隐瞒不报。

  警方通过多日调查取证后最终确认,发生自燃事故的车辆号牌为皖KG6793号中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11人,不具备校车资格,事发时车辆严重超员,共装载27名幼儿。

  9月16日16时20分许,司机杨某驾驶皖KG6793号中型普通客车,超员装载27名学生,该车行驶至颍泉区“行流镇”街口北侧路段时,发生自燃事故。万幸的是,着火点很快被群众扑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10月20日,阜阳市交警四大队依法对该幼儿园责任人刘某某做出罚款2万元的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news.xhby.net/system/2013/10/23/019016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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