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称已经道歉,男生家长否认
昨日下午,罗丽告诉新京报记者,伏某今年25岁,为北京某大学本科毕业生,是该公司雇用的办公室客服人员,刚过3个月试用期。事情发生后,公司已将伏某开除,并由另一名老师代表公司向当事学生家长道歉,“公司此前并未接到过关于伏某的投诉。”
而3名男生的家长均表示,事情发生至今,优创教育未有负责人出面向他们致歉,“我们家长的压力很大,孩子还未成年,采用法律武器也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刘女士说,目前家长已共同委托律师向优创教育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失费赔偿,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 延展
家长莫回避 需制定创伤干预方案
针对未成年被猥亵所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称,男孩与女孩被猥亵后的心理变化是有差别的。
宗春山表示,很多人会认为猥亵同性的行为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实际上同性身上发生的猥亵行为多于异性。男性承受的社会压力要大于女性,这种压力主要是受文化和观念的影响。通常情况下,猥亵事件对女性生理上的伤害大于心理上的伤害,而对于男性的伤害,则是生理上小、心理上大。
11岁至13岁的男孩正处在发育期,容易感到尴尬。宗春山建议,父母首先应给予孩子足够的同情和理解,表明不是孩子的错,让其不要自责。其次向孩子承诺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给孩子安全感。
宗春山强调,家长不要回避问题,男孩对于这种事情比女孩更难以启齿,并且会出现“强迫性闪回”。父母的回避会导致男孩的痛苦和委屈没有渠道疏导,孩子会感到压抑无处表达。
最后家长应向专业工作者咨询,留意事件是否对孩子造成了二次伤害。同时,父母一定要和专业工作者保持沟通,一起制定创伤干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