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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讯 游客随身不带箱子去韩国“裸游”,结果被怀疑有滞留嫌疑被遣返,游客认为旅行社没有事先告之风险,申请仲裁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记者昨天从哈尔滨仲裁委了解到,旅游合同纠纷成为一季度新的案件类型。
今年3月,趁着韩国游淡季,市民李某(化名)等四人报团去韩国旅游,每人团费为2500元。在乘飞机抵达韩国海关后,李某等被工作人员告之:四个人仅带一件箱子,有非法滞留的嫌疑。随后,四人被遣返回哈。回哈后,李某等认为旅行社没有事先告之遣返的风险,应承担主要责任,于是申请仲裁,要求返还团费,而旅行社表示,只能承担部分责任。就双方责任如何分担,仲裁庭近期将作最后裁决。
据统计,在一季度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排在前五位的是: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
有同样奇葩规定的还有泰国,泰国游是很多市民出国旅游的又一选项。那么去泰国就不会出现被遣返的问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