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市民李女士在昆明游玩时,买了两条价值近两万元的翡翠挂件。前两天,李女士的朋友知道她买了翡翠挂件后,就要她拿出来看看,几个朋友看完之后,觉得挂件的等级成色和价格有些不符,怀疑她花大价钱买了个便宜货。听了朋友的猜测后,李女士心里直打鼓,于是她赶到马鞍山市消协,希望可以在消协的帮助下退货。
听了李女士的讲述后,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挂件里面的玉石鉴定证书上网查证后发现,李女士买的两个翡翠挂件都是真品。因为玉石的价格是市场调节的,国家并没有规定什么等级的玉石只能卖什么价钱,因此,从法律上讲,玉石店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经过深入了解,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当地的地接导游在介绍时可能存在一些误导。导游声称李女士购买挂件的玉石店是政府开办的,事实上却是一家私人企业,李女士出于对当地政府的信任才买了两万元的翡翠。也就是说,导游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如果可以证实导游确实做过这样的宣传,那么当地的旅行社应当负责退换李女士的货款。后来经过消协的多次协调,商家最终答应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