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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一封“提醒函”温暖企业心

发布时间:2023-02-03 13:31:5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办公室 稽查大队  |   责任编辑:DH010
荣昌米业成长为泰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生产的大米获第二届中国“好米榜”银奖。可是,由于工作疏忽,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三次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提醒函的十条,条条说到点子上,为避免犯错打了预防针,局里为我们企业想得太周到了。”2月1日上午,在兴化市戴窑镇荣昌米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握着市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冯长键的手久久不松开。

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一封“提醒函”温暖企业心

  经过20多年发展,荣昌米业成长为泰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生产的大米获第二届中国“好米榜”银奖。可是,由于工作疏忽,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三次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一封“提醒函”温暖企业心

  大米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的环节很多,对不知情、非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场监管部门都落实了“容错”政策规定。“但一错再错、一犯再犯,就是大问题,不利于企业健康成长和发展。”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长美说,市场监管局要在消除 “大问题”上做文章。

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一封“提醒函”温暖企业心

  如何消除 “大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的答案是“容错”“纠错”“防错“三招并举。王长美说,“纠错”的“杀手锏”首先是局领导班子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从违法行为 “我要罚”转变为“我要纠错”,让企业不犯错、少犯错。这一转变,源自1月30日兴化市支持发展实体经济的“新春第一会”,及出台的《优化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只有企业发展强大了,才能促进地方经济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根据荣昌米业公司几次犯错情况和行业特点,通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分析,梳理了违法“三条原因”和“十条提醒”意见,并以书面函形式,与企业负责人见面,提醒企业负责人要 “确保企业按照现行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无标准生产”“食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完善大米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大米质量、标签合格”等。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冯长键、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戴窑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还查看了企业生产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关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问题作了释疑,并当场明确服务专班人员,互加微信,建立联系,确保随时提供咨询和帮助。同时,还向企业送去了兴化市委、市政府今年“一号文件”《关于优化企业服务若干措施》、兴化市涉企行政处罚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市市场监管局优化企业服务“十六条措施”等政策大礼包和“廉政联系卡”。 王长美表示,将常态化落实行政处罚企业回访制度,开展行政合规指导。以点带面,将“提醒函”在全市近三年内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企业中全面推开,并建立“一家企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套解决方案”的“四个一”联络机制,由副科级领导带队建立“一企一专班”,上门服务,指导企业主动纠正错误,避免因过失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图文/办公室 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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