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业大学监事会构建“五有”工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7-21 10:29:0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杨晓培  |   责任编辑:DH019
为更好地贯彻与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昌职业大学章程》,南昌职业大学监事会依据《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创造性开展工作,创造性构建起了“五有

南昌职业大学监事会构建“五有”工作新模式

  为更好地贯彻与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昌职业大学章程》,南昌职业大学监事会依据《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创造性开展工作,创造性构建起了“五有”工作新模式。

  该校监事会成立于2020年7月。成立后的监事会在梳理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分析学校现实状况之后,以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和考核标准创新上下功夫,工作得到学校理事会、党委和行政的认同。

  他们首先确定监督有“理”的工作理念,让制度管理进阶到章程管理。校监事会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和内部质量管理需要,对原有《南昌职业大学监事会工作制度》的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南昌职业大学监事会章程》共分为六章,强调了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二,他们强调监督有“力”,工作模式从“宽、松、软”上升到了“严、紧、硬”。他们针对民办高校监事会普遍存在应景式、提倡性多,强制性少,以及工作制度缺失、制度失灵、制度空转的现象,突破制度负担沉重与因袭观念沉重的双重作用,将原有碎片化的《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化,对“古董式”的条规予以创新化,摆脱工作“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空转与悬置状态。例如,监事会依法依规对理事会、校长(副校长)与各内部组织机构及其成员的工作与履职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法律法规与政策、违背学校章程与理事会决议、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尤其进入2022年以来,监事会完善了监督检查表格,增加了部门制度完备情况、部门领导工作履职情况、部门问题自查、改进措施、监事会监督建议等内容;第三,工作中他们监督有“界”:实现了从依规监督到党纪问责。在实践中,监事会形成党规与校规复合依赖的“共栖”治理意识,彼此既独立“存在”,又协同治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形成强度与高度、温度与尺度同共同存在又相互作用;第四,监督有“新”,监督形式从专题性学习到创新性工作。监事会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不仅从校内外聘请法律、管理、教育等相关业务专家进行指导和专题性授课,工作中结合学校实际以“监督+服务”的形式服务于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审查,推进管理部门工作的制度化;第五,监督有“质”:实现了从监督技术到监督价值的统一。监事会工作基于学校办学现实或发展事实,从一种理想或批判的视角使监督“有理”与“有力”有效融通,监督技术与价值相互型构。同时强调专题性、任务型学习驱动下进行创新工作。(杨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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