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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发话:禁收 退款! 燃气公司发声:别拿我当挡

发布时间:2016-01-08 09:23:45  |   来源:中国江西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物价部门发话:禁收 退款! 燃气公司发声:别拿我当挡箭牌!

  业内人士:开发商“代收”是想赚差价

  为何开发商越俎代庖,热衷于“代收”初装费?

  根据南昌市物价局洪价工字(97)第007号文批准,南昌市燃气初装费的收费标准为:居民户按一户一灶计算,每灶初装费2650元,庭院、户内工程材料费按实收取,两项累计最高不得突破3200元/户。南昌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燃气初装费的价格成本是浮动的,楼盘离燃气主管道越远则成本越高,反之则越低,但燃气初装费的成本价一般不超过2800元。

  成本价不足2800元,开发商为何却收3200元?有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燃气公司和开发商签订大单,会有一定的让利空间,再由开发商逐一向业主代收3200元初装费,从每户中赚取一定差价。

  业主刘女士透露,五湖国际广场向业主收取3205元初装费,已超过3200元的上限。对此,五湖国际广场开发商负责人回应,多出的5元是工本费。然而,南昌市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燃气初装费上限是3200元,并不存在工本费一说。

  业内人士还透露,部分开发商在售房之初就会向业主收取初装费,而绝大部分楼盘定在交房之时向业主收取。可收齐费用后,开发商并不会马上将这笔代收的款项交给服务商,而是利用这笔资金再投入到另一个开发工程中去。

  记者搜索发现,曾有开发商在代收初装费后,因项目亏损而卷走代收款项潜逃的事件发生。

  律师:“代收”涉嫌捆绑消费

  刘女士认为,燃气、有线电视管网是小区的必须配套,也是房屋销售卖点。如果业主不用这些设施,且合同没有约定要交初装费,那么业主完全有理由不交这笔费用。“现在网络电视很普及,像我家已经几年没看过有线电视了,开发商就不应该问我要有线电视初装费。”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刘行律师认为,开发商和相关服务商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然后将产生的费用转嫁给业主,这已涉嫌捆绑消费,业主有权举报甚至起诉。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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