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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发话:禁收 退款! 燃气公司发声:别拿我当挡

发布时间:2016-01-08 09:23:45  |   来源:中国江西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竹
物价部门发话:禁收 退款! 燃气公司发声:别拿我当挡箭牌!

  南昌“五湖国际广场”开发商交房时,向业主收取燃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如果业主不交,开发商就不办理交房手续。针对此事,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昨日介入调查,开发商代收初装费违规行为被叫停。即日起,居民收房时不用被强制收取燃气、有线电视初装费。

  物价部门:开发商不得收初装费

  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0年,省发改委就出台了《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有线电视和管道燃气的初装费,均应在用户要求开通时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此项费用,也不得搭车预收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管道燃气使用费。”

  为何政策出台多年,仍有开发商视之为一纸空文?物价部门内部人士透露,主要还是开发商违法成本太低,即便是业主向物价部门投诉,他们一般也只能负责沟通,让开发商取消这一收费,真正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很少。

  “我们会立即联系开发商,责令对方整改。”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遇此类情况可拨打电话12358投诉,他们查实后会责令开发商退还收取的费用。

  燃气部门:开发商没交过初装费

  昨日下午3时,记者接到开发商工作人员电话反馈,称业主收房时不用再交燃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

  对于代收初装费一事,开发商仍坚称,楼盘开发时,开发商就和燃气公司签订协议,开发商已将初装费给了燃气公司,他们向业主代收燃气初装费不是私自收取,只不过是将事先垫付的钱要回来。

  南昌一房产项目负责人表示,现在燃气已作为小区必需的配套。为免去业主以后配装的麻烦,开发商会联系燃气公司过来安装。还有开发商向记者坦陈,收取初装费已是业界“公开的秘密”。

  然而,原来“顺理成章”找业主收的这笔钱,正被业主们不断拷问。对业主来说,3200元并不算多,但对开发商来说,这笔钱却不是小数目。如果按照一个中型房地产项目计算,这笔费用总数可达数百万元,而更大的项目则总数高达上千万元甚至几千万元。

  开发商给出的说法是代燃气公司收取初装费,但南昌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驳斥了此种说法。“我们当时只是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收取了前期管网铺设及配套设施的100多万元费用。”他称,燃气公司向开发商收取的这笔费用和业主没有关联性,业主如果需要通燃气,可自行向燃气公司缴纳燃气初装费,等开发商房屋交付完结,开发商多支付的费用,燃气公司会进行核算,做相应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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