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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开盘半小时熔断 证监会减持新规紧急出台1月9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01-07 16:17:4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郑培西
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据介绍,《减持规定》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细化要求,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此外,为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新规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与此同时,为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减持规定》一方面设置“防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减持规定》区分不同情形,从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和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两个层面,明确了监管措施和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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