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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开盘半小时熔断 证监会减持新规紧急出台1月9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01-07 16:17:4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郑培西
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减持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

  2015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18号文》称,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市场担心,上述禁令将于1月8日到期,解禁股的开禁或给股市带来冲击。

  对此,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7日表示,为避免《18号文》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稳定市场预期,并兼顾中长期供求平衡,满足大股东持股适度合理流动的需求,《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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