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政府数百人的拆迁队伍,丹凤县的王群成等一家四口拒不配合,他们在自家楼顶投掷砖块、石块和燃烧瓶多次阻挠拆迁,致不少民警和拆迁工作人员头被砸破。12月30日,洛南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这家人依法判刑。
拒绝被拆迁 一家人在楼顶用石块燃烧瓶打砸民警
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西安局管段)是陕西省政府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的2015年重点开通项目。2012年9月20日,丹凤县人民政府开始实施宁西增建二线工程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工作人员多次与被告人王群成协议征迁事项以及催告事项均未果。
4月14日,丹凤法院以(2015)丹行非诉审字第00002号行政裁定书,准予丹凤县人民政府先予执行。4月23日上午,拆迁的工作人员在对王群成家房屋周边进行场地平整时,被告人王群成家庭成员对施工人员进行谩骂。下午4时许,王群成家二楼一间房屋内冒出浓烟,丹凤县人民政府决定立即拆除。在先予执行过程中,被告人王群成、王发红、王江红、巩秀英、王玉英(在本院审理期间在逃)拒不下楼配合执行工作,并在三楼楼顶用砖块、石块、燃烧瓶、自制火把、礼花弹等物品对现场的民警等进行打砸、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