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召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暨2016年政策调整通报会上获悉,明年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50元/人,各级政府补助为410元/人。
据了解,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46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10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60元。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人,各级政府补助为410元/人。新生儿当年出生6个月之后落户参保的;其他人员当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须全额缴费560元。
根据规定,集中缴费期为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可享受医保待遇。同时,明年起实现了全年随时缴费。以家庭为单位当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进行全额缴费,并经过30天等待期后,即可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以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由户籍地村居委统一组织、登记信息,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在校学生由居住地学校统一组织、登记信息,代收参保费后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缴费参保。新生儿由父母在新生儿落户后,由其父母凭户口本到乡镇人社所缴费参保。
同时,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4类特殊群体不需个人缴费,由所在县区政府足额代缴150元/人。
临沂居民基本医保又出新政 大病报销扩大到所有病种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做出延伸和拓展。为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明年起,大病报销将扩大到所有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