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网络支付新规发布:每日最高限额提升至1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日最高消费限额提至1万元
其中,在个人消费者每日最高网络支付限额方面,《办法》规定,评定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15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提高至1万元。
个人卖家不受每年最高20万元限额约束
对于从事电商活动的个人卖家,《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不受《办法》约束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10万元、20万元的年累计限额,以及1000元、5000元的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办法》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