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秘书王某,花10万元办理两副京A车辆牌照。昨日,记者获悉,迟某因涉嫌行贿罪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据京华时报记者统计,这是目前已公布的交管局长秘书王某受贿窝案中第4起行贿案件。
帮亲友办牌照有面子
据检方指控,迟某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局领导秘书王某,违规办理机动车牌照2副(号牌分别为京AU1113、京AA5469)。为此,迟某先后两次给予王某人民币共计10万元。
据起诉书显示,现年36岁的迟某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4年6月15日被羁押,同年6月27日被逮捕,10月15日被取保候审。
迟某对于检方的指控不持异议,在庭审当中,迟某也未向法庭提交证据。
迟某称,自己找王某办过两次车牌,每次办完牌照,分别给王某5万元。
“我公司老板邱某的女儿买了一辆宝马车,想要尾号是69的牌照,邱某让我帮帮忙,于是我就答应了。”迟某称,由于自己和邱某是好朋友,并且在邱某处上班,自己便想尽办法给他办一个京A的牌子。“这样在朋友面前有面子。”
迟某供述称,自己找到了王某,称其大哥家的孩子想要一个尾号是69的车牌号,同时迟某还告诉王某,事后一定会表示感谢。
过了一段时间,王某便给了两个车牌号让迟某选择,迟某挑了京AA5469这副号牌,按照邱某公司的名义,上了牌照。
为了感谢王某,迟某在交管局门口给王某送樱桃时,一并给了他5万元钱。
此外,迟某还供述称,其干妈家有个孩子是南方航空公司的乘务长,她买了一辆斯巴鲁汽车,想让迟某帮忙给办一个京A号段的车牌。
迟某再次找到了王某,王某也没有拒绝,只是称,有正常手续的便好办,但给个人办理比较难,因此只答应“试试看”。
过了不久,王某便帮助迟某的朋友郑某办理了一副京AU1113的牌子。事后,迟某为了感谢王某,提着海参又来到交管局门口,将装有5万元钱的海参袋子交给了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