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饮料的发票
昨天上午,记者在陈女士家中看到了过期的产品。这款组合装饮料的包装袋上印有“临近保质期”的红底白色字样。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此前也在一些超市购买过过期的食品,她对食品质量一项比较较真,发生该事件后,她第一时间找到了超市工作人员,要求予以解决。
“我觉得超市将过期产品打着‘临近保质期’的名义进行售卖,就是失职,没有任何原因可说情。”陈女士表示,她很少会要超市的购物发票,如果她当天没有发票,很难说理。
陈女士告诉记者,发生此事后,工作人员态度并不积极,“他们就问我,为什么我就买了过期的产品。我只是一名普通消费者,又不是来职业打假的,我在乎这个钱吗?”
据此,陈女士向超市方面提出了5000元的赔偿,“我之所以要这么多钱,并不是稀罕这点钱,而是为了让超市吸取教训。”显然超市方面并未答应陈女士的要求。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沃尔玛超市元一店的靳经理。他告诉记者,发生此事后超市方面对自身工作的失误,给陈女士造成的困扰表示非常遗憾,并积极跟进此事进行相关赔偿。“陈女士的心情我们能理解,我们也按照相关法律做出了最高赔偿,但是陈女士提出的5000元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这两天我们都在积极联系陈女士,希望圆满解决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