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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手法剖析:
双管齐下套资金
青岛港有色金属融资骗贷事件,祸起仓单重复质押。据了解,该过程并不复杂,操作要点就是保证参与方至少有三个,而且都是“自己人”。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A公司将一批货物以一定的价格卖给C公司,然后B公司再承诺以一个更高的价格买回。这样一来,C公司可以赚取其中的差价。
其次,A公司需要叫仓储公司出具一张仓储仓单;而C公司就要用这张仓单去银行进行抵押融资,将钱弄出来,加上一些自有资金,支付给A公司。B公司这个时候是货物的接收方,拿到货物后,可以再以一个协议价格卖回给A公司,A此时又能再度让仓储公司重新开具一张仓单。
这样一来,按照上述操纵手法,一家公司就可以通过旗下不同子公司伙同仓储公司,对同一批货物开出多张仓单,然后到银行骗取质押贷款。
除了利用仓单重复质押外,利用信用证来融资也是一些商人惯用手法。据了解,后者的操作如下:
首先,进口企业向银行交付进口一批金属(如电解铜、铝锭)的保证金——一般是金属货物总额的15%~20%,之后由银行向企业开出90天或180天信用证。但企业实际上拿到金属现货的时间不需要90天,大概1个月就能到货并快速出售。这样,企业相当于有了一笔60天或150天的短期融资。如果加上人民币升值因素,进口商还可以得到额外的汇兑收益。
然而,仓单质押和信用证融资并不互相排斥,也就是说,可以同时进行。信用证到期前的3个月~6个月企业就已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将货物放入仓库取得标准仓单再进行多次融资。
在该事件中,德正系就融会贯通了上述两套玩法。其信用证最长有3个月窗口期,也就是说,1年下来一批货物可以倒4次,杆杠率放大到数十倍。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在上述金属贸易融资链条里,仓储公司这个中间人和担保人的身份比较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