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贝因美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销售业务少缴税收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承担552.72万元补缴税金及滞纳金。
这并非贝因美首次栽在税收问题上,两年前,贝因美被曝2008-2010年顶着“伪高新”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存在近6000万元税款被追缴的可能。随后贝因美发布公告承认,鉴于公司认定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补缴税款2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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