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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重装:陷“事故瞒报门” 涉上市欺诈

发布时间:2013-07-15 13:19:23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0-2011年期间,成都天保重装车间又发生一次生产事故,在航吊重型设备过程中突然吊环脱落,当场砸死一名地面指挥人员。但这次生产事故招股书只字未提,涉嫌瞒报。
  关联交易悬疑未解,近日知情人士又向《大江南证券》曝出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保重装”)IPO期间瞒报事故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的内幕。

  天保重装创立于2001年,主营装备制造业,于去年5月IPO过会,公司计划发行2570万股A股,拟在深圳创业板挂牌上市。

  据知情人士透露,公司2009年IPO之前安全生产管理极度混乱,为了准备上市,与佛山安德里茨和美国圣骑士合作,改善并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但是还是时有严重的生产致人伤亡事故发生,但天保重装却选择了秘而不宣或大事化小的方针来对待,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

  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53条规定,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可见,天保重装虽然顺利过会,但能否顺利上市还在未定之天。

  冒险闯关IPO

  安全事故秘而不宣

  据公司招股书披露,2008年9月18日,子公司天保水电机械加工车间由于员工操作不当,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导致2人死亡。

  但据企业内部知情人爆料,该事故并非员工操作不当这么简单。经了解,该事故系成都天保承建关联方东方汽轮机厂工程时,油漆工所使用的双氧水在高温工作环境下发生爆燃所致。但遗憾的是,当时死亡本可避免,却因事发后抢救不当,使用干粉灭火剂封住了人体肺部致人死亡。

  业内人士指出,即使事故发生是员工操作不当引发,但是事后缺乏应对管理措施,却反映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天保重装的责任并不能用“员工操作不当”一推了之。

  2010-2011年期间,成都天保重装车间又发生一次生产事故,在航吊重型设备过程中突然吊环脱落,当场砸死一名地面指挥人员。但这次生产事故招股书只字未提,涉嫌瞒报。

  被追责在所难免

  IPO前景成疑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通报近期两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通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而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53条规定,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显然,天保重装的瞒报行为难逃相关的行政处罚,如经相关部门查实,也将难以通过IPO。

  有关投资者对于天保重装的质疑,《大江南证券》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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