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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名牌标志“退而不休”连云港工商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3-05-10 08:57:07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于2011年已经到期,但山东鑫秋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仍在使用该标志,种子生产日期标注为2012年12月20日。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于2011年已经到期,但山东鑫秋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仍在使用该标志,种子生产日期标注为2012年12月20日。近日,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该企业已被连云区工商分局立案调查。

  近日,连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由山东鑫秋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鑫秋”种子,其包装上印有“中国名牌”字样及“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其有效期清楚标注为“2007.92010.9”。而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明显是在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到期以后生产的。

  据执法人员介绍,“中国名牌产品”标志自2001年启用,国家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但2008年随着质检总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举办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而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此外,在“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其产品及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很明显,过期名牌“退而不休”,该企业涉嫌虚假宣传。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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