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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送出五大补贴“红包”引才 涉及租房、社保等

发布时间:2018-10-09 14:45:01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刘玥 沈春来  |   责任编辑:秦玉莹
记者8日获悉,镇江市人社部门出台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5个实施细则,送上租房补贴、来镇就业生活补贴、留镇学费补助、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5个大“红包”,助力高校毕业生在镇就

  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利好传来,留镇学费补助本科每人8000元、生活补贴本科每人每月600元……记者8日获悉,镇江市人社部门出台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5个实施细则,送上租房补贴、来镇就业生活补贴、留镇学费补助、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5个大“红包”,助力高校毕业生在镇就业创业。

  为进一步营造尊才、爱才、用才的人才环境,集聚、引导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市人社部门日前制定出台《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实施细则》、《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等5个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申报对象: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对象为2017届和2018届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和社保补贴申报对象为2018届高校毕业生。据了解,申报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须同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并且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出台的5个实施细则明确了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条件:申报租房补贴高校毕业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包括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报留镇学费补助的高校毕业生须是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包括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报社保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生;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细则这次还规定了补贴标准和期限。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留镇学费补助为本科每人8000元、硕士12000元、博士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社保补贴按当地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则是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据悉,各项补贴的申报程序也已明确,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起,留镇学费补助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起。申报程序为企业和个人依据相应的实施细则要求,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www.hrsszj.gov.cn)进行申报,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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