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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建住宅建筑须在明显部位挂“责任标牌”

发布时间:2018-10-08 16:59:14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方良龙 辛桂香  |   责任编辑:秦玉莹
墙体渗水、窗台渗水、墙体开裂等由于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把控不严导致的工程质量通病时有出现,也是百姓反映较多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稳定健康发展,近

  墙体渗水、窗台渗水、墙体开裂等由于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把控不严导致的工程质量通病时有出现,也是百姓反映较多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稳定健康发展,近日,镇江市住建局出台相关通知,要求全市各新建住宅建筑设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标牌。今后,市民根据安装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的“责任标牌”,可便捷地找到相关责任人。

  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介绍,实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标牌制度,旨在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更好地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也便于广大业主更清晰地了解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促使各相关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应设置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责任标牌”纳入监管内容,并在第一次进入工地进行质量抽(巡查)时,对“责任标牌”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将责令建设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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