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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今年将改造农村危房96户 涉及三类重点对象

发布时间:2018-09-11 14:18:53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朱秋霞 陈生  |   责任编辑:秦玉莹
10日,记者从镇江市住建局获悉,《镇江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发布。2018年全市共下达96户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丹阳市90户(31户翻建新建、59户维修加固

  10日,记者从镇江市住建局获悉,《镇江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发布。2018年全市共下达96户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丹阳市90户(31户翻建新建、59户维修加固),镇江新区6户(2户翻建新建、4户维修加固)。这96户重点对象中低保户39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5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户、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0户。

  据了解,结合危房存量改造的实际需求,2018年我市主要在丹阳市、镇江新区2个辖市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由辖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认定;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由辖市区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由辖市区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认定。

  改造分为重建翻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筹意愿的,辖市区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各辖市区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转换、配套扶持资金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危房改造分档补助标准为:翻建新建每户补助18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10000元,另安排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改造任务结束并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按规定通过银行“一卡通”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危房改造农户。

  方案还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应达到最低建设要求标准,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一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今年12月底前,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全部开工。2019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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