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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病种增至30种 镇江市职工互助保障条款升级

发布时间:2018-08-24 09:57:3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心怡
昨天,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加职工受益机会,扩大普惠面,自9月1日起,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对镇江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条款全面升级。

  昨天,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加职工受益机会,扩大普惠面,自9月1日起,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对镇江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条款全面升级。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中病种由原先20种增加(含调整)至30种,赔付金额由8000元上浮至10000元,上浮率为25%;意外伤害互助保障中伤残互助金上浮率为233%,目前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据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副理事长方增真介绍,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职工基于医疗风险防范的共同需要,由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自我保障服务形式。我市自1995年开展这项活动,近3年来,惠及职工稳定在约31万人,其中2017年涉及赔付职工约3000人,赔付金额超700万元。

  升级之前重疾互助保障的病种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脑中风后遗症等15项。其赔付重疾互助金分为一类重疾8000元、二类3000元;住院津贴50元/日。升级后的重疾互助保障的病种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系统性硬化症等10项。重疾互助金上调至10000元;住院津贴上调至60元/日。此外涉及职工意外伤害的互助保障项目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如伤残互助金、生活补助以及身故和丧葬费用等。

  目前我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有三种参与形式:一是“津贴+重疾”互助保障,每人每年80元;二是“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每人每年52-104元;三是“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人每年30元。

  昨天上午,公交公司工会主席朱殿明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为公司三位患重疾病的职工领取市总工会发放的二次救助金。据他透露,作为活动参会单位,公交公司目前超过2600人参加了每年缴纳30元的“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近5年来,该公司有32名职工获得了共26万余元赔付金。“我们会对照9月1日新执行的活动条款,全面梳理职工的情况,针对可以新纳入赔付对象的职工,及时为他们做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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