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美丽镇江 > 正文

镇江整治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 新规2019年实施

发布时间:2018-07-13 09:07:4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婕  |   责任编辑:刘海旺
上月我市启动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将持续到今年年底。7月11日上午,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中山东路沿线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摸底,同时宣传将于明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

  上月我市启动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将持续到今年年底。7月11日上午,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中山东路沿线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摸底,同时宣传将于明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规”。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孙方华介绍,6月起,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经营户以及仓储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也加强了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这次整治重在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守信经营,主动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对无照经营行为将依法查处。”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今年年底,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全市600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经营户进行排查摸底,随后还将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品质量抽检,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并组织约谈、督促整改。

  “新规”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作为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正值电动自行车新旧规定交替,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解学成呼吁全行业做好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标准,时速25公里以下的为电动自行车,时速25公里至50多公里的,会被归为电动摩托车,目前电摩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按照新规范生产的新式电动自行车。

  孙方华则建议消费者,要通过正规的渠道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更不能任意改装电动自行车,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维权电话12315进行举报或投诉。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