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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办学校施教区6月公布 7月小学新生报名

发布时间:2018-05-21 10:44:5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刘冠霖  |   责任编辑:杜维一
5月19日,《2018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我市明确,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而2015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

  【核心提示】

  5月19日,《2018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我市明确,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而2015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18年中考时,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以确保所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基本完成。

  【幼儿园招生】

  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小区儿童

  今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年龄为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安排在6月。今年确保全市3-5周岁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9%。以政府办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坚持依规招生,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乡镇政府(街道)举办的幼儿园要优先安排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在全市农村地区推行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服务区制度。城镇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要切实履行作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职责,优先吸纳配套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园。

  【义务教育段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划学区就近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施教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采取电脑公开摇号和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录取。

  严格执行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新生阳光分班现场公布

  严格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举办重点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

  全市任何义务教育学校招收起始年级学生一律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规模、超大规模班级。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转入的2017、2018年招生的小学、初中年级班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以上的班额。

  2021年起,指标生政策有变

  我市优化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政策。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1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老七所”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

  我市进一步完善中考方案。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随迁子女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军人子女给予入学照顾。全市新招收中小学宏志班20个。

  我市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市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申领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校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所有在扬州城区(不含江都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扬州城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不招择校生

  我市坚持按法定年龄保证入学。今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少年,确保小学入学率100%。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幼儿入学。

  坚持城区(不含江都区)招生政策的一致性。扬州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全面实行划区免试就近入学,不招收择校生。

  市教育局于6月22日统一公布各区划定的公办学校施教区;统一各小学招生时间,城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各小学新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6日—9日。

  初中学校7月1日—6日招生

  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扬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坚持“学位卡”制度,全面落实就近入学。城区小学毕业生全部根据“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升入初中就读。在各区划定初中学校施教区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在6月底前公布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城区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日—6日。

  学区房3年内限1名儿童上学

  扬州城区各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统一,热点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同套住房购买时限、时序等统一,申请在城区(除江都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2018年5月底前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热点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同套住房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儿童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市直公办初中招生严格执行“三一致”(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要求。对部分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生源进行登门入户核查。在市直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持有居住证、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坚持学籍规范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

  【高中招生】

  公办高中严格规范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及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占用创新人才实验班在所在区域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宝应县画川高级中学国防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国防班学生50人;城区3所热点高中(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实行部分计划跨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中考指标生无分数底线

  今年我市执行热点高中定向指标生录取新办法。

  2015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18年中考时,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要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以确保所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基本完成。

  市教育局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生地会考达C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高

  强化会考成绩在录取中的运用。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应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包括参与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凡会考科目成绩有D等级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今年扩大自主招生

  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优秀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在“老七所”高中探索开展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

  各普通高中申请的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3%以内(申报足球项目招生计划较多的学校,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四星级高中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

  2018年在“老七所”高中探索开展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此类自主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以内。

  3所热点高中使用部分指标跨区招生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使用部分招生指标跨区招生。其中扬州中学31个招生指标(不含今年扬中创新班19人)、扬大附中60个招生指标,面向邗江区所属初中学校招生;邗江中学安排210个招生指标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上述3所热点高中进行跨区招生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志愿录取阶段通过志愿录取,不进入网上市场招生。

  杜绝“借读生”“旁听生”

  我市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借读生”。坚决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从2018年开始,所有应届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参加高考。

  【其他类型招生】

  今年招20名五年制免费师范生

  我市坚持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

  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方面,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可适当提高至七周岁或八周岁。

  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今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面向城区(不含江都区)招收自闭症儿童。今年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开始举办融合教育班,面向城区(江都区除外)招收适龄智障初中毕业生10人。

  学前教育五年制免费师范生委托培养方面,我市今年委托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培养工作,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20名免费师范生,学制为五年,录取最低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0%。学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学生及家长须承诺毕业后回扬州市区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服务期5年。如本人未能在扬落实相应工作,可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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