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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约有12万户单位将接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发布时间:2018-08-14 16:06:2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倪晶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宜兴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我国每五年进行一次周期性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安排,今年起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分为普查准备、普查实施、普查总结

  8月10日下午,我市(宜兴)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晓进出席会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我国每五年进行一次周期性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安排,今年起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分为普查准备、普查实施、普查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于2018年8月底前、2019年年底前、2020年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将全面调查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预计将涉及约12万户,其中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5.1万户,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5.5万户,无证无照的个体经营户约1.4万户,整体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增加约3万户单位。目前,我市已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涉及全市49个部门。下阶段,我市将通过开展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宣传发动等工作,扎实推进本次经济普查的相关工作。

  会上,何晓进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经济普查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对促进经济运行的基础作用,以及经济普查任务的艰巨性与复杂性。要抓全普查的单位,确保单位名目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要抓住关键节点,采用行业定制的方式,研究数据普查的采集模式,确保经济普查的全覆盖;要抓好数据质量,明确普查区域划分、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全面确保调查、登记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通过本次经济普查,进一步把我市的经济发展基本情况摸清、查实,找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格局中的产业定位,在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在示范引领上的突破方向,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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