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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 老师猥亵学生岂能辞退了事?

发布时间:2014-06-23 09:51:4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吴城华  |   责任编辑:田浩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不是简单的教书匠,还担负着育人之责,老师的道德滑坡,理应受到社会的谴责以及法律的严惩!

  【事件】

  近日,一名男子打匿名电话向本报举报称,其在南城星辉小学上二年级的侄女被该校男老师邓某猥亵。据了解,学校在得知老师猥亵多名学生之后,并没有选择及时报警,而是进行了内部处理,把老师辞退,试图息事宁人。

  媒体介入之后,公安机关对涉嫌猥亵学生的老师予以了刑拘。此外,南城宣教办召开全辖区校长、园长师德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宣布对该校予以处罚,责令其今年停止招收新生。

  【声音】

  @赤砂糖3:老师猥亵学生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学校的处理方式也应该受到法律相应的惩罚。

  @灵素-:学校的处理方式很可怕,如果这个老师到了其他学校还这样,岂不是会有更多的小孩遭到伤害?

  【观点】

  老师猥亵学生,学校劝家长不要报警,并召开内部会议,开除涉事老师。表面上看,学校的处理方式可能是为了学生着想,家长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双方都不愿把此事扩大化,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学校看上去“合情合理”的处理方式实则是对学生的不尊重,也是对老师猥亵行为的纵容,对法律的蔑视。

  首先,老师猥亵学生属于刑事犯罪,学校无权内部处理。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理应对法律常识有所了解,犯罪行为发生时,学校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而不是隐瞒、包庇。

  学校的处理方式也是对被伤害的学生及其家长的极度不尊重、不负责任。且不论被猥亵学生的家长是否真的一致认为不要报警,可以想象的是,猥亵行为对孩子已经造成心理阴影,如果再不对涉事老师进行法律制裁,孩子和家长未来的心理阴影可能会长期存在。

  此外,学校的处理方式还可能引发模仿效应。也许有老师会想,既然猥亵学生行为只是受到开除的惩罚,违法成本这么低,那试一试也无妨,这样的模仿效应是极其可怕的。

  万幸的是,媒体介入以后,涉事老师被警方刑拘。据报道,涉事老师刚刚到校3个多月,却已经对多名女生进行了猥亵。试想,如果该老师躲过这一次,再进入其他学校,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学生受到侵害。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不是简单的教书匠,还担负着育人之责,老师的道德滑坡,理应受到社会的谴责以及法律的严惩,而作为学校,只考虑学校的利益,仅仅以“内部处理”来息事宁人的“鸵鸟思维”也应该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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