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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河石油化工厂非法填埋化工垃圾长达十余年,监管部门是否知晓?周建刚的举报让当地立刻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靖江市环保局局长朱靖近日就此事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称:环保局此前多年对此一无所知,直到周建刚举报方知,该局当即派员至现场调查。目视有一部分危废品在场区内,立即请来泰州环境监测中心采样检测,初步预算该地块地下填埋有危险废物3吨以上,随后该案因涉及环境违法犯罪被移交至公安机关。
一位知情人称,9月29日晚,有关部门拉走了最后50多头猪,“拿去检测”。
周建刚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早在今年7月就将此事举报给靖江市环保局。周提供了一张拍摄于7月10日的照片,画面中他两手各举一个档案袋,站在靖江市环保局门口。周建刚说,两个月过去了,此事依然没有结果,最终他决定在网上公开举报。
靖江市环保局局长朱靖对《人民日报》称,侯河石油化工厂第一次获得处置危废品的资质是2005年9月,第二次是2006年,有效期至2011年,2011年开始未正常经营,随后许可证被注销改建成养殖场,但对《人民日报》提出的“化工厂改做他用时是否需要环境评估”则避而不谈。
即使在2005年后获得许可,实际处置的“危废”数量则远超许可范围。环保部门2005年9月颁发给侯河石油化工厂的“危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该厂可以处理“菊酯残液(农药企业产生的废液)每年200吨”。而周建刚提供的部分票据显示,仅2003年到2004年,长青股份供给侯河石油化工厂至少10批化工废料,共计971吨;2005年供货11批,共计1361吨。
曲睿晶分析,涉事企业是2005年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在此之前,其接收任何化工废料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论这些废料有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另外,化工废料绝不可以直接填埋到地下,而应该采取安全焚烧等工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