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2年期间,冯虹利用医院扩建项目,收取了某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送的300万人民币及22万欧元好处费;又因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先后接受了两家单位的15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她曾因推荐学科带头人收受了价值9万元的金条,还在医院药品、耗材、设备采购、人员招录等方面大肆受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定,冯虹任职期间,受贿数十起,折合人民币1826万余元;利用分管财务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50余万元。两项合计敛财近19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2年期间,冯虹利用医院扩建项目,收取了某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送的300万人民币及22万欧元好处费;又因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先后接受了两家单位的15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她曾因推荐学科带头人收受了价值9万元的金条,还在医院药品、耗材、设备采购、人员招录等方面大肆受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定,冯虹任职期间,受贿数十起,折合人民币1826万余元;利用分管财务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50余万元。两项合计敛财近1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