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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国税局长退休前捞利900万元 子女不上班领薪酬

发布时间:2015-01-07 13:06:2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赵瑞希  |   责任编辑:相涛
退居二线不足一年内,在坐拥广州两套“豪宅”的情况下,李永恒又在广州添置了2套住房,并在澳大利亚悉尼为女儿购买一套住房。为此,他以买房为名,从关系好的企业家处“借款”近900万。

  在任时:子女在关照企业“任职” 不上班领取60万港币薪酬

  据公诉方指控,李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接受该公司给其女儿李丹安排工作,使李丹从2010年3月起至2012年8月,不实际工作却获取60万港币薪酬。

  在2009年底,李永恒带着妻女与中山市国税局局长严宪生一同到位于中山市的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参观,并在参观期间,指示严宪生关照该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为了讨好李永恒,提出聘请李丹作为该公司的财务顾问,并约定每月薪酬港币2万元。但李丹却从未在该公司履职,也没有提供任何顾问服务。

  李永恒在庭上分析:“我估计,他们请我女儿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给我好处,希望我在工作上给予方便,然后获得利益。”

  此外,李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浙江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在广东推广该公司的网上抄报税系统软件,并收取该公司董事长张镇潮送上的44万元;帮助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推广该公司的税控收款机业务,并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卢杨提供的好处费30万元。

  李永恒到底为这些企业谋取了何种利益,使得企业老板如此心甘情愿地掏钱?

  这从詹平彬的口供中却可探知一二:“有通过李永恒的关系和潮州市国税局的领导混熟的想法。以前每年潮州市国税局都会对企业进行稽查,但自从李永恒带着我和潮州市国税局的领导一起吃了饭,让他们多支持我的企业后,就没有对我们公司采取过稽查手段。只是每年给我们设定一个税额,让我们补交税款。”

  得知被查:串通关照企业应对 “二线权力”余威不减

  在得知被组织审查后,李永恒采取转租、还钱方式试图掩盖自己的受贿行为。

  “我知道组织上在审查我,会调查我的银行账户。”李永恒说,为了避免被查到,其将博雅御轩租约从江苑名下转至詹平彬名下,并商量出一套说法“该房是詹平彬为女儿到广州读书而租,但当时其不在广州,由江苑代签合同”;将向詹平彬“借”的从化方圆明月山溪花园购房款48万元、信用卡还款7.5万元、现金4万元,共计60万元退还给詹平彬。并商量着针对澳元转账短信,统一口供称是詹平彬送给李丹的陶瓷型号。

  “李永恒一家虽以借的名义,但从没和我签订借款协议,商定借款利息、还款时间。他虽然退休了,但毕竟是国税局的领导,我们生意人也不敢得罪。”詹平彬的口供中如是说。

  反腐专家指出,“二线”的一些临退官员,往往自律意识弱化,甚至产生利用多年积累的影响力在临退之前“捞一把”的不良心态,他们即使不再掌握实权,也能做下一些“实权官员”不敢做或者做不到的事情,其腐败破坏力不容小觑。

  “二线权力”也要加强监管。办案人员表示,追责退二线官员有利于防止腐败“期权化”,也让在职为官者预见到腐败的后果,对其形成震慑,让其“不敢腐、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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