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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缴纳排污费 北京东方之珠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3-23 16:43:0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6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东方之珠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被罚款1.2096万元。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6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东方之珠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被罚款1.2096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东方之珠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未申报缴纳排污费,通州区环保局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对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污申报并按照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209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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