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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书未报批擅自开工 北京市龙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3-23 16:16:17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6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龙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1.03万元。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6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龙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1.03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龙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未报批擅自开工,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0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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