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的2018年2月份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利江特能(北京)设备有限公司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罚款1.5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12月8日询问调查,认定利江特能(北京)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将危险废物(废胶桶)与生活垃圾混存的违法行为。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罚款1万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