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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 利江特能(北京)设备公司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8-03-02 16:46:59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的2018年2月份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利江特能(北京)设备有限公司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罚款1.5万元通环监罚字[2017]第893号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的2018年2月份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利江特能(北京)设备有限公司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罚款1.5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12月8日询问调查,认定利江特能(北京)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将危险废物(废胶桶)与生活垃圾混存的违法行为。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罚款1万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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