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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寿县支行未按规定承担贷款业务抵押资产预登记费用被罚2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01 16:41:4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朱晓伟,该行存在未按规定承担贷款业务抵押资产预登记费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中国银监会网站1日公布了淮南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南银监罚决字〔2018〕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朱晓伟,该行存在未按规定承担贷款业务抵押资产预登记费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淮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和第七十三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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