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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负责人任职超过3个月 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被罚款9000元

发布时间:2018-02-27 16:38:5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因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被重庆保监局罚款9000元。渝保监罚〔2018〕5号行政处罚决

  近日,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因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被重庆保监局罚款9000元。

  渝保监罚〔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7月18日,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任命牟晓玲为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2017年2月14日,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免去牟晓玲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职务。牟晓玲任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的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

  时任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机构发展部副总经理张国生对上述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七)项,重庆保监局决定对诚安达保险销售公司警告并罚款9000元,对张国生警告并罚款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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