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安监局发布(东)安监罚〔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爱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门店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调查发现,北京爱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门店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东城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北京爱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门店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安监局发布(东)安监罚〔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爱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门店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调查发现,北京爱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门店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东城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北京爱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门店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