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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未对从业者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被罚3000元

发布时间:2018-02-27 14:57:0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安监局发布(京海)安监罚〔2018〕执 000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安监局发布(京海)安监罚〔2018〕执00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经查明,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10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对他们进行考核即上岗作业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海淀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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