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8年1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祥和安泰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被警告、罚款3000元。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通州区祥和安泰养老助残服务中心被处罚
2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8年1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祥和安泰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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