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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电梯未经定期检验 北京阳光雨露教育科技公司被罚款3.5万

发布时间:2018-01-23 16:48:23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石)质监罚字〔2017〕1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阳光雨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石)质监罚字〔2017〕1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阳光雨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被罚款35000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1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科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阳光雨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电梯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1台在用电梯,该公司无法提供该电梯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

  该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并罚款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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