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车罚字〔2017〕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保时捷(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没247008元。
处罚文件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24日对保时捷(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京销售的Cayenne S hybrid A231、BoxsterA412和Carrera 4A721三款车型均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3504.30元,并处123504.30元罚款,共计二十四万七千零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