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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建设项目环评条例 正华永顺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款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1-18 16:49:15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正华永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评条例,被罚款5万元。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正华永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评条例,被罚款5万元。

  处罚文件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27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位于顺义区的顺义新城第22街区SY00-0022-6003(西区)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已经我局2015年环评批复(京环审〔2015〕84号),但该项目未经环保验收,2017年1月开始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部分已经入住)。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该单位顺义新城第22街区的SY00-0022-6003(西区)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停止使用,并处五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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