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7年12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慧妮商贸有限公司女子美容院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被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总计罚没8000元。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北京慧妮商贸女子美容院被罚没8000元
1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7年12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慧妮商贸有限公司女子美容院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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