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顺)质监罚字 〔2017〕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条例,被罚款3700元。
京(顺)质监罚字 〔2017〕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开关设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开关设备,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不合格低压开关设备2台,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