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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场所无标识 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17-12-21 13:23:56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高健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9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9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危险废物场所无标识,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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