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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严禁公园设会所餐馆 一些公园仍有不少餐馆(图)

发布时间:2014-07-06 15:05:29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韩冰玉  |   责任编辑:苏方
除了严禁公园内设会所、餐馆外,《温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

  吾同茶座:只供茶和简单主食

  景山上的吾同茶座原先是餐厅,因为污水排放等问题被管理部门责令停业。

  昨天记者前去“吾同”时,只有一桌客人在喝茶,服务员告知,现在只接待喝茶,可顺带卖水饺、面条等简单的主食。该茶座经理傅女士说,餐厅投资不小,现在喝茶一天营业额只在两百多元,为的是把“吾同”的门开着,为下一步转型做准备,至于下一步要经营什么,她说,股东们还在商量之中。

  瓯江路乐阁海鲜:陷入尴尬两难选择

  开设在瓯江路防洪堤景观带上的乐阁海鲜饭店,租用的是浙江海运集团公司的候船厅。

  乐阁所在的西候船厅已经没有候船功能,但也不是景观带的餐饮配套设施,乐阁将候船厅改为餐厅后,即使置办了一些油烟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没取得环保许可。

  乐阁海鲜前些日子在室外设排挡,后因市民投诉,室外排档取消了。

  对于禁令,乐阁海鲜的老板黄先生说,当初他们和海运集团签订的合约就是开餐馆用的,要是停开,他会和海运集团协商处理。

  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餐馆

  是指实行会员制的会所餐馆

  当天,记者在市区景山公园、瓯江路防洪堤景观带等处调查发现,不少游客对公园内餐饮也有需求。有市民说:逛公园嬉嬉吃吃,现在不像过去带着干粮水壶逛公园,公园内适当配套餐厅是需要的。

  不过,对于以前有个别会所、餐馆圈禁了公园里某一处设施的公为私用行为很反感,另外,更无法容忍餐饮店的油烟、废气、废水污染公园环境。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温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一些规定进行了解读。

  《办法》明确,在市区各类公园内,严禁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餐馆等。该负责人说,按他的理解,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餐馆,应该是指不对公众开放、实行会员制的会所、餐馆,“市区公园里目前并没有存在这样的会所,因此不会以此要求哪家会所关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不允许在公园内设立此类会所,以保证公园‘公’的性质。”

  不过,该负责人透露,市区各公园内即使没有《办法》中所禁止的“为少数人负责的会所、餐馆”,但那些改变建筑原有使用功能违规开设餐馆的,也是要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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