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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睢宁整治违建码头 当地政府为何成违规者(图)

发布时间:2014-06-05 07:01:2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侯雪圆
江苏睢宁县政府对徐洪河睢宁段违建的小码头集中整治的同时,自己也建起了一批涉嫌未批先建的临时码头。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却犯了同样的错误……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令人尴尬的现象?

江苏睢宁整治违建码头 当地政府为何成违规者(图)

  政府有公共治理的权力,但政府也不能肆意挥霍公共权力,必须明白“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江苏睢宁县政府对徐洪河睢宁段违建的小码头的集中整治就暴露出这个问题:由于县政府没有恪守权力的边界,在整治违建小码头的同时,自己也建起了一批涉嫌未批先建的临时码头。

  毋庸置疑,私搭乱建小码头有可能使得河道堵塞,进而对南水北调整个工程产生不利影响。本来,睢宁县政府应该对这种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却犯了同样的错误……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令人尴尬的现象?原因很简单:政府有利益冲动,而且权力不受制约。

  当下,地方政府逐渐成为了独立的利益主体,并有了明确的利益诉求。地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显示出公司化的特点,地方领导成为了总经理。一个个地方政府如同一家家公司,追求的不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而是地方利益最大化。一旦制度上有漏洞,自然不能放过任何创收的机会,所以我们才看到睢宁县政府自己上演了一出私搭乱建的荒诞闹剧。

  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是维持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府只能当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政府公司化、追求盈利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改变此现状,除了要加强官员的考核机制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外,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大违规违法成本。对于睢宁县违规建设的码头,一律采取要拆除复原的处理方式,如果确有必要建设,必须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再恢复建设,绝对不允许所谓的“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发生。

  同时,对此事件的所有责任人要予以严厉追究。在未批先建已经成为一股歪风邪气的当下,最重要还是要抓几个典型案例给予严肃的处理,这比发一千个文件、开一千次会议的效果都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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